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执法检查制度:
一、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旅游业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检查,发现和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和假日经济健康发展。
二、检查的重点和方法:1、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目的,重点检查无证导游、索要小费、私拿回扣、超范围经营、“黑社”、“黑导”、“黑车”等行为,查处景区点内出售假冒伪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2、黄金周前及期间,对全市旅游行业执行行业规范情况及诚信经营、用车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3、对于导游持证上岗、导游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杜绝导游无证带团或服务不标准等行为,对导游员实行计分制管理。4、采取公开检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普查和检查。
三、检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检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执法证)、(检查证),并对检查对象出示,做到文明执法,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完善台帐工作。并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正常的检查工作,每月一次,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抽查工作,不定期地进行,黄金周的检查工作需在黄金周前一个星期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