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政务> 本局简介
一、 主要职责
(一)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规章和相应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业统计工作。
(三) 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加强旅游市场的信息引导。
(四) 积极推进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全面发展。
(五) 对全市旅游市场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者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 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七) 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参与全市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善等方面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工作;做好全市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旅游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
(八) 征集管理旅游事业发展和旅游发展基金。提出旅游事业发展费用的使用计划;对需要由旅游事业发展给予支持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意见;对旅游事业发展费的使用情况提出决算报告;对《江苏省旅游事业发展费征集管理暂行办法》及《常州市"旅游事业发展费"和"旅游发展基金"征集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在征集管理旅游事业发展费的同时,提出旅游发展基金的使用计划和项目预算,管好、用好旅游发展基金。
(九) 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涉外星级饭店的审核报批工作、旅游定点单位的申报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
(十) 按照旅行社审批权限,负责全市国内旅行社开办的初审和报批,协助常州市旅游局进行年检年审;协助常州市旅游局对市内国际旅行社的设立进行初审、报批和年检年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协调旅游价格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十二)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完成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旅游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负责处理市旅游事业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草拟全市年度旅游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文字把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产权登记,以及局内外工作的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重要旅游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加强全市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定点单位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二) 行业管理科
对全市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定点餐馆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颁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文娱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设立旅行社和境外在我市设立旅游机构的申报工作,定期进行年检;负责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和复核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和协调旅游价格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涉外饭店协会和旅行社协会的业务工作,以及旅行社的旅游保险实施工作;指导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抓好全市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旅游作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发诈工作,做好旅游人才的培养工作和承办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及技能等级考评的具体工作;负责局组织的全市旅游行业赴境外游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管理实施办法、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车船和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定点与管理;负责政策调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简报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 规划开发科
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面向国际、国内的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促销活动,以及全市旅游重大节庆活动;加强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出旅游新产品、新线路;审查和制作旅游宣传品,建立溧阳旅游信息网,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向旅游企业提供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信息;指导旅行社开展市场促销外联工作,促进与境外、市外旅游组织、旅游促销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承办重大旅游基建、技改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审批,以及设立外资饭店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